井陉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2024年第4号
按照有关要求,现将抽检发现的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1批次猕猴桃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猕猴桃。被抽样单位:井陉矿区芝麻开门鲜果店。购进日期:2024-05-24。不合格项目:氯吡脲。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被抽样单位购进该食品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井陉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立即停止经营不合格食品,通知消费者,召回已上市销售的不合格食品,排查原因并进行整改。井陉矿区市场监管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处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