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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矿区人民政府关于区长、副区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2020-06-09 09:29
发布时间:2020-06-09 09:29 来源: 【字体: 打印

各乡(镇)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办事处、区直及驻区各单位:

根据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变动情况,结合工作实际,现将区政府区长、副区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段利勇  区委副书记、区长

领导区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区审计局、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苏军献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

负责发展改革、财税、应急管理、统计、地方金融监管、人防、外事、工业园区、消防、街道(社区)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金融工作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区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办公室)、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地震局)、区统计局、区税务局、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区消防救援大队、矿市街道办事处。

负责有限目标责任制的组织和与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联系。

协调联系井陉县气象局,各金融机构、保险公司。

全卫强  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负责公安、交警、信访维稳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

杜晓伟  副区长

负责教育、交通运输、文化、广电、文物、旅游、体育、街道(社区)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教育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四微街道办事处。

负责与区政协、区总工会、区妇联、区工商联的工作联系。

曹永辉  副区长

负责科技、工业信息化、农业农村、水利、商务、卫生健康、供销、电力、邮政、通信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区供销合作总社。

负责与区科协、区红十字会的工作联系。

协调联系供电公司、邮政公司、各通信公司矿区分公司。

张秀庭  副区长

负责民政、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退役军人、市场监督管理、食品安全、医疗保障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医疗保障局。

负责与区武装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残联的工作联系。

杨朝晖  副区长

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园林、行政审批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井陉矿区分局、市生态环境局井陉矿区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园林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负责与团区委的工作联系。

 

 

                  井陉矿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