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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矿区人民政府关于区长、副区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2019-02-01 09:23
发布时间:2019-02-01 09:23 来源: 【字体: 打印
 
矿政〔2019〕3号
 
井陉矿区人民政府
关于区长、副区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办事处、区直及驻区各单位:
根据《石家庄市井陉矿区机构改革方案》,结合工作实际,现将区政府区长、副区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李瑞峰 区委副书记、区长
领导区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区审计局。
张战辉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
负责发展改革、财税、统计、应急管理、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地方金融监管、人防、工业园区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金融工作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区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办公室)、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地震局)、区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井陉矿区分局、区税务局、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负责有限目标责任制的组织和与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联系。
协调联系井陉县气象局,各金融机构、保险公司。
杜晓伟 副区长
负责商务、文化、广电、文物、旅游、体育、市场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商务局、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
负责与区政协、区总工会、区工商联的工作联系。
曹永辉 副区长
负责科技、工业信息化、民政、退役军人、供销、电力、邮政、通信、街道(社区)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供销合作总社、矿市街道办事处。
负责与区武装部、区残联的工作联系。
协调联系供电公司、邮政公司、各通信公司矿区分公司。
张秀庭 副区长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园林、司法、公安、交警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园林局)、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
负责与区法院、区检察院的工作联系。
程 华 副区长
负责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街道(社区)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区医疗保障局、四微街道办事处。
负责与区红十字会、区妇联、区科协的工作联系。
杨朝晖 副区长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审批、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等方面工作。
分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井陉矿区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协助区长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
负责与团区委的工作联系。
 
井陉矿区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