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公示
(2016)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有关规定,经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2016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以下53家食品销售类经营单位、39家餐饮服务类经营单位符合规定,准予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特此公示。
附件1:食品销售类经营许可证信息
附件2:餐饮服务类经营许可证信息
矿区市场监管局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