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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矿区应急局2021年上半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2021-12-07 15:24
发布时间:2021-12-07 15:24 来源: 【字体: 打印
 
 
 
矿应急[2021]21
 
井陉矿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1年上半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
现将《2021年下半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务必高度重视,抓紧时间认真贯彻执行。
 
 
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6月2日
 
 
 
井陉矿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下半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井陉矿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我局决定组织开展一次系统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抽查对象及比例
按10%的比例抽取全区范围内的非煤矿山和碳素企业。
二、抽查时间
2021年6月2日至6月30日。
三、抽查内容
根据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内容进行检查。
、抽查组织实施
)抽查方式及流程
1.利用政务外网上的“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对符合要求的抽查对象名单进行随机抽取,并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
2.执法检查人员严格按照明确的抽查事项、检查依据和检查方法,按照工作部署开展“双随机”定向抽查工作。
)抽查结果处理
1.检查人员在抽查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2.在抽查检查中发现抽查对象存在违法行为,要按照规定程序、时限依法处理。
3.发现抽查对象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线索的,要及时抄告移交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