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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2024-06-07 11:18
发布时间:2024-06-07 11:18 来源: 【字体: 打印
井陉矿区自1950年经中央政务院批准设置井陉矿区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所辖村镇屡有变化,现辖两镇一乡、两个街道办事处。据贾庄社区修建卧龙湾公园出土的石器和东王舍村出土的石器考证,远在新石器时代已有人类繁衍生息。
夏、商、周时期,白狄族建鲜虞国,属鲜虞国西部疆土。公元前489年,晋国灭鲜虞,属晋。
战国时期,公元前414年,鲜虞复国称“中山国”,为中山国属地。公元前295年,赵、齐、燕合兵灭中山,又为赵国属地。
秦统一六国改分封制为郡县制,置巨鹿郡井陉县后,一直为井陉县(至宋熙宁年间,县治所一直设在天护城即今矿区天户村)属地。
1937年10月11日,日本侵略者入侵井陉,井陉县以石太铁路为界分设路南、路北两县。矿区为路北县所辖。
1948年3月,井陉路南、路北两县合并,矿区仍为井陉县所辖。
1950年3月12日,经中央政务院批准,华北行政委员会决定将井陉煤矿及周围40个行政村从井陉县析出,设置井陉矿区,归石家庄市管辖。
1958年5月15日,井陉县划归石家庄市,矿区与井陉县合并称井陉县,归井陉县所辖。
1958年11月29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井陉县,成立石家庄市井陉区,归石家庄市所辖。
1960年3月恢复井陉县,从石家庄市分出,为石家庄专区所辖。
1960年5月,矿区从井陉县分出,与井陉矿务局合并,成立“社企合一”的井陉煤矿人民公社,归石家庄市管辖。
1963年5月,撤销井陉煤矿人民公社,矿区与矿务局政企分开,归石家庄市所辖。
1989年12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井陉矿区,划归井陉县管辖(但实际未合并,仍按原建制体制运行)。
1990年10月5日,中共石家庄市委、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宣布,矿区恢复原体制运行,归石家庄市管辖。
1992年5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恢复井陉矿区建置,归石家庄市管辖。至今,建置与隶属关系未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