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局
关于建立井陉矿区“中介超市”的公告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促进中介服务机构规范服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中介机构及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打造“公平、公开、规范、高效”的中介服务环境,根据井陉矿区《设立“中介超市”规范中介服务行为的暂行办法》(矿政办函[2017]23号),决定成立井陉矿区“中介超市”,并建立“中介超市”基础数据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驻范围
全国各地各行各业有意在矿区开展业务且符合行业资质范围的中介服务机构均可入驻矿区“中介超市”数据库,在资质许可范围内,“无障碍、零门槛”开展从业活动。
二、入驻方式
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在井陉矿区(从业区域)内设立办事机构的,井陉矿区“中介超市”实行数据网上登记入驻管理,中介机构申报材料经有关部门确认后,登记入驻井陉矿区“中介机构”基础数据库,并对外公告。
三、业务类型
首批征集中介服务项目暂定以下类别:
(一)工程咨询、评估类。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编制、项目申请报告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节能评估报告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城乡规划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资源论证、工程造价咨询、房地产评估、安全条件论证报告编制、安全评价报告编制、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编制、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编制等。
(二)工程勘察、设计类。包括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审查、人防施工图审查、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等。
(三)工程测量类。包括工程测量、房产测量等。
(四)工程检测类。包括消防设备及设施检测、防雷工程检测、工程质量检测等。
(五)工程监理、代理类。包括人防工程监理、水利工程监理、施工监理、工程招投标代理等。
(六)其它类。包括公共场所、饮用水监测、环境监测、资产评估、资本验证、物品或财产拍卖、工商代理等。
四、 申报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从业人员资格,有固定的场所、必要的设施和专门的执业人员并具备中介服务项目相应的资质;
(二)出具的报告有相应的法律效力,能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有健全的职业规则以及其他相应的管理制度;
(四)两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入驻程序
(一)申报时间
2017年6月20日-7月20日
(二)申报需提供的资料
1、《井陉矿区中介超市入驻登记表》,下载地址:井陉矿区门户网http://www.sjzkq.gov.cn
2、营业执照复印件(属事业单位的,提供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业务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资质(格)证书复印件及机构内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
5、内部管理制度及获得执业相关的荣誉情况证明材料;
6、中介机构所在地人民银行或法定征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三)申报方式
现场、电子邮件、邮政快递申报
联系单位:石家庄市井陉矿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井陉矿区矿市南街19号
邮政编码:050100
联系电话:0311-85417061 0311-85417088
联 系 人:程金飒 梁永霞
电子邮箱:kqzjcsgy@163.com
附:井陉矿区中介超市入驻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