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范围:
围绕建设“科技特钢城 品质新矿区”的转型发展、项目建设、交通路网、文化旅游、环境整治、社会保障、基层治理、便民服务、教育教学、公共安全、城市精细化管理等方面,广泛征集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及反映社情民意的具体问题。
不受理范围:
超出矿区行政管辖区域的;
属于国家、省、市级单位职权范围的;
属于军队、武装警察部队职权范围的(涉及社会管理事项除外);
已经受理且正在办理期限内的;
由国家、省、市有关机构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认定不再受理,已办理终结的;
正在或已经通过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法定途径办理的;
属于110、119、120等紧急救助类服务热线电话受理范围的;
以及其他不属于“我让书记办件事”受理范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