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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2021-12-13 13:30
发布时间:2021-12-13 13:30 来源: 【字体: 打印
各乡(镇)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行政处罚法,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经研究决定,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废止2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
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但因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确需执行的,仍适用原来的政策规定。
附件:宣布废止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石家庄市井陉矿区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4日
 
附件
 
宣布废止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一、废止2件
1.《井陉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井陉矿区集中供热入网费收取标准的通知》(矿政办〔2013〕98号)
2.《井陉矿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井陉矿区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工程建设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矿政班〔2014〕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