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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市场主体的公告
2024-08-09 17:06
发布时间:2024-08-09 17:06 来源: 【字体: 打印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要求,我局将于2024年8月9对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集中清理。

此次清理的对象是2022、2023年度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

我局对辖区企业2022、2023年度年报数据进行了排查。经查,河北特高商贸有限公司等企业(名单详见附件)已连续两年(2022、2023年度)未依法报送企业年度报告,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按照《工商总局 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文件要求,上述市场主体应自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补报未报年报的年度报告,并向井陉矿区市场监管局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恢复正常记载状态)或到登记机关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公告期届满仍未履行以上法定义务的,我局将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启动吊销营业执照程序。

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应在20日内向公告机关申请更正,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地址:井陉矿区南纬西路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311-82081986

22、23年未年报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