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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市场主体的公告
2023-08-01 16:59
发布时间:2023-08-01 16:59 来源: 【字体: 打印

井陉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市场主体的公告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及《2023年石家庄市开展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市场主体专项行动方案》的有关要求,我局将于2023年81日至8月31日,联合税务局对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集中清理。

    此次清理的对象是2021、2022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于经现场检查在其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且连续两年未报税及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我局将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根据两个文件的要求,现将2021、2022连续两个年度未年报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告,告知相关企业法律后果,提示其及时履行年报公示、纳税申报义务、办理注销登记或者2023年8月31日前到井陉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82081986)说明情况,避免因营业执照被吊销带来的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井陉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1
附件:井陉矿区2021、2022连续两个年度未年报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