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政办函〔2018〕145号
井陉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井陉矿区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井陉矿区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井陉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5日
井陉矿区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
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为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在打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先导和支撑作用,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石政办传〔2018〕109号)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高质量发展为根本要求,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优化路网结构,完善政策机制,提升服务能力,实现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好的农村交通保障。
(二)总体目标。到2020年底,全面落实农村公路政府主体责任,全面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高效运转的农村公路管理机制和财政资金主导、社会力量支持的资金保障机制,构建城乡交通运输服务体系,形成城乡交通一体化格局,明显提升农村公路服务水平,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总目标。
全区所有乡(镇)、建制村至少有一条安全可靠、顺畅通行农村客车的硬化路,具备条件的村通硬化路,县乡道安全隐患得到治理,农村公路危桥总数逐年下降,新改建农村公路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
农村公路路长负责制体系全面建立,区、乡级农村公路管理人员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
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75%,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全部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路域环境全面提升。
具备通客车条件的农村公路实现“路通车通”,基本建成覆盖区、乡、村三级的农村物流网络。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建设好农村公路,加快推进农村公路提档升级。
1.科学编制建设规划。区交通运输局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并与城乡规划和省道以及其他交通运输方式的发展规划相协调,与美丽乡村建设、产业布局、全域旅游、精准扶贫等专项规划有效衔接,合理配置资源、优化路网结构,充分发挥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在脱贫攻坚、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先导和支撑作用。建立农村公路建设规划项目库,根据项目库统筹考虑财政投入、年度建设重点、养护能力等因素,组织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建设项目计划。县道建设规划由区交通运输局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编制,经区人民政府审定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乡道、村道建设规划由区交通运输局协助乡级人民政府编制,报区人民政府批准。经批准的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应当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区政府有关部门要统筹做好全区农村公路规划编制的指导和审批工作。
2.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各乡(镇)要按照上级部门下达的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全面完成年度建设目标。
在农村公路建设标准上,新改建农村公路,应不低于以下标准:
(1)县道:一般不低于二级路标准,路面宽度不低于9米,路基路面厚度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2)乡道:一般不低于三级路标准,路面宽度不低于7米,路基路面厚度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3)村道:一般不低于四级路标准,路面宽度不低于5米,路基路面厚度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条件不具备的山区路段和因地形地貌以及用地规划受限的局部路段,要结合国土部门和沿线乡(镇)、村民委员会意见,可适当降低标准。
3.提升农村公路建设品质。遵循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安全至上、确保质量、生态环保、因地制宜的建设原则,坚持质量效益并重,高质量建设农村公路。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发展乡村旅游、产业布局等要求,将自然生态、风土人情、乡村特色、传统文化等融入农村公路规划、设计、建设之中,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农村公路设计时结合旅游等需求设置休息区、观景台,做到公路与沿线周边乡村风貌、田园风光、农业园区充分融合。严格建设标准,加强质量监督,严格落实交通安全、防护、排水等设施“三同时”制度、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建立农村公路建设信用评价体系,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建设农村公路品质工程。到2020年底,打造2条以上精品样板美丽公路。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发改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文广新局、区财政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农工部、区农牧局、区环保分局、各乡<镇>)
(二)全面管理好农村公路,加快提升农村公路治理能力。
1.落实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政府挂帅、部门联动”的组织领导机制,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区交通运输局、各乡(镇)的管理权责清单和村民委员会治理责任,加强监督考核,保障建管养运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乡(镇)负责乡道、村道的建设、管理和养护工作,指导、支持村民委员会组织村道的管理工作。区交通运输局做好县道管理的同时,指导、监督乡道、村道的建管养运工作。在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期间,区政府要加大资金支持,做好财政保障。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做好政策保障,加强监督指导,支持督促乡(镇)履行主体责任。区交通运输、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向上沟通对接,最大限度地争取上级资金和政策支持,督促落实管理责任。
2.健全管理体制机制。全面推行区政府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任区级总路长和副总路长的农村公路路长负责制,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和村委会主要负责人为乡、村道各级路长,对本地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及路域环境整治负总责,明确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承担路长制运行的日常工作。加强农村公路管理能力建设,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区公路管理站、乡村公路管理所,明确养护管理专兼职人员,配齐配强人员力量,经费全额列入财政预算,完善区、乡两级农村公路养护、路政、运政工作机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管理机制有效运转。各乡(镇)要完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按照“一支养护队伍、一个办公场所、一笔管养经费、一个运行机制、一套内业台账”的标准,推进乡(镇)农村公路管理体系规范化建设,加快提升管理水平。村民委员会要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充分运用民主决策机制,组织村道的建管养工作。
3.坚持依法治路。加快完善规章制度,健全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农村公路法规体系。大力提升执法机构能力水平,推广区统一执法、乡村协助执法的工作方式,建立区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加大路政执法力度,防止、制止和依法查处违法超限运输及各类破坏、损坏农村公路设施的行为。
4.整治路域环境。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建设美丽乡村的要求,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统筹安排,大力整治公路路域环境,推动和巩固路田分家、路宅分家,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垃圾和非公路标志,加强绿化美化,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完善农村公路标志标线,推进农村公路出行指示系统建设,实现农村公路与干线公路、旅游景区、重要行政节点的有效衔接。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区农工部、区农牧局、区环保分局、区行政审批局、各乡<镇>)
(三)全面养护好农村公路,全力推进养护常态化、多元化、规范化。
1.做好养护计划。按照“节约高效、实事求是、保障水平”的原则,树立“全寿命周期”养护理念,区交通运输、财政等部门科学编制农村公路养护计划,准确测算必要的养护投入。注重预防性养护,加大养护工程实施力度,努力提升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2.完善养护机制。建立“区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养护工作机制,健全专业化养护和群众养护相结合的养护模式。大中修等专业性工程,逐步通过市场化运作交由专业化养护队伍承担;日常保洁、绿化等非专业项目,鼓励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干、“以路育树、以树养路”等模式,吸收沿线群众参与。积极培育养护市场,按照“全寿命周期”理念,鼓励采用设计、施工和验收后一定时期养护工作合并实施的“建养一体化”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公路养护。
3.提升养护水平。推进农村公路常态化养护,落实日常养护经费和养护人员,强化日常巡查管护,切实实现“有路必养”;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和内业档案,积极利用“互联网+”等手段,全面提高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规范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牢固树立农村公路绿色养护、生态发展理念,积极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以养护质量为重点,建立养护费用与养护质量挂钩的养护考评机制,加强公路技术状况检测和评定,推进提升养护质量。
4.加大养护资金投入。按照“多渠道筹措、财政保障”的原则,依据标准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保障必要的养护工程资金投入。
自2019年起,省级公共财政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资金补助标准提高到每年每公里县道10000元、乡道5000元、村道2000元,不足部分由区级财政配套解决。其中省级养护补助资金提高部分,由省级采取以奖代补形式解决。
区公共财政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资金不得低于以下标准:每年每公里县道10000元、乡道5000元、村道2000元,市财政对区养护资金的标准按照以上标准的50%予以补贴,其余部分由区财政予以保障。
以上标准的养护工程资金和日常养护资金,县道部分由区交通运输局分配使用,乡道、村道部分由区交通运输局按照各乡(镇)乡、村道路里程分配拨付,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分配使用,区交通局、财政局监督考核资金使用情况。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各乡<镇>)
(四)全面运营好农村公路,更好服务城乡经济发展。
1.加快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持续提升农村客运班线通达广度和深度,加快完善城乡客运网络,提高乡(镇)公交化运营率。到2020年,全区城区5公里范围内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运行率达到100%,100%的乡(镇)基本完成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
2.推进农村物流网络建设。全面整合交通、商务、供销、邮政物流资源,充分利用现有的农村客货运网络资源,依托客货运场站、农家店、邮政服务点等货源集散地,建设乡(镇)综合服务站,组织开展区、乡、村物流业务,形成区、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
3.加大道路运营支持。通过购置车辆补贴、运营补贴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大客流较小、效益较差的农村客运班线支持力度,支持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和农村物流体系建设。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供销合作社、各乡<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环保分局、区农工部、区农牧局、区文广新局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矿区“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四好农村路”建设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交通运输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协同推进。各乡(镇)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全面动员部署,强力组织实施。
(二)加强督导考核。区“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将根据《河北省“四好农村路”督导考评实施细则》,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实行 “四好农村路”建设考核单列,一年一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资金挂钩。2020年下半年,结合年度考核工作,总结三年建设成果,开展阶段性评估验收,推进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区级“四好农村路”督查检查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发现的问题。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弄虚作假、失职渎职、违规违纪的单位的责任人予以追责。
(三)加强政策资金保障。严格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8〕43号),创新政府投融资方式,积极筹措资金,严格控制政府债务风险。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资金筹措机制,保障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基本资金投入。鼓励通过使用一般债券、将土地出让和整理增值收益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鼓励采取农村公路资源开发、金融支持、捐助、捐款等方式筹集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
(四)强化示范引领。深入推进 “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活动。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活动,并对示范乡(镇)、示范村予以适当奖励,营造“比学赶超”的氛围。
(五)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四好农村路”建设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农村公路工作的积极性。及时总结 “四好农村路”建设情况,深入挖掘典型经验,加强正向舆论引导,为“四好农村路”建设营造浓厚氛围。
附件:1.井陉矿区“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井陉矿区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资金与日常养护资金分配明细表
附件1:
井陉矿区“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杜晓伟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冯志强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刘梅锁 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李玉亭 区财政局副局长
程中杰 区国土资源分局副局长
焦彦欣 区环境保护分局副局长
冯秋生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任小立 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高麦收 区农林畜牧局副局长
葛利辉 区农工部常务副部长
郑 希 区文广新局副局长
高德林 区供销合作社副主任
李雪波 贾庄镇镇长
王 蒙 凤山镇镇长
高玉荣 横涧乡乡长
附件2:
井陉矿区农村公路
养护工程资金与日常养护资金分配明细表
一、养护工程资金构成情况
根据《石家庄市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石政办传[2018]109号)规定:自2019年起,省级公共财政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资金补助标准提高到每年每公里县道10000元、乡道5000元、村道2000元,不足部分由区财政配套解决,其中省级养护补助资金提高部分,由省级采取以奖代补形式解决。
我区农村公路现入库总里程为105.33公里,上级拨付共计496253元,以后每年增加入库里程,调整相应资金,明细如下:
1、县道共计17.62公里, 176200元;
2、乡道共计48.211公里, 241055元;
3、村道共计39.499公里, 78998元。
原省定额补助的标准为:县道每年每公里84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3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现提高部分根据省拨付以奖代补资金分配。
以下为各乡镇乡、村道路全额分配明细:
乡镇 |
乡道 (5000元/km) |
村道 (2000元/km) |
合计(元) |
贾庄镇 |
7条、34.84km、174200元 |
8条、10.699km、21398元 |
195598 |
凤山镇 |
3条、8.849km、44245元 |
5条、13.542km、27084元 |
71329 |
横涧乡 |
2条、4.522km、22610元 |
11条、15.258km、30516元 |
53126 |
合计 |
48.211km、241055元 |
39.499km、78998元 |
320053 |
养护工程资金主要用于水泥(沥青)路面病害处治、路面改善及大中修工程、危桥改造和安保工程等。资金分配使用:县道部分由区交通局根据实际情况分配使用,不足部分另行请示拨付;乡、村道由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分配使用,区交通局、财政局监督考核资金使用情况。
二、日常养护资金构成情况
根据《石家庄市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石政办传[2018]109号)规定:市、县公共财政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资金不得低于以下标准:每年每公里县道10000元、乡道5000元、村道2000元,市财政对县(市、区)养护资金的标准按照以上标准的50%予以补贴,其余部分由区财政承担,实际已高于上述标准的不得降低。
我区农村公路现入库总里程为105.33公里,共计496253元,以后每年增加入库里程,调整相应资金,明细如下:
1、县道共计17.62公里, 176200元;
2、乡道共计48.211公里, 241055元;
3、村道共计39.499公里, 78998元。
共计496253元,按照我区财政承担50%比例计算,我区财政需列支248126.5元,其余部分248126.5元由市财政拨付。
以下为各乡镇乡、村道路分配明细:
乡镇 |
乡道 (5000元/km) |
村道 (2000元/km) |
合计(元) |
贾庄镇 |
7条、34.84km、174200元 |
8条、10.699km、21398元 |
195598 |
凤山镇 |
3条、8.849km、44245元 |
5条、13.542km、27084元 |
71329 |
横涧乡 |
2条、4.522km、22610元 |
11条、15.258km、30516元 |
53126 |
合计 |
48.211km、241055元 |
39.499km、78998元 |
320053 |
日常养护资金主要用于路面保洁,路肩、边坡培修,沿线设施维护,绿化修剪,涵洞疏通等工作。资金分配使用:县道部分由区交通局根据实际情况分配使用,不足部分另行请示拨付;乡、村道由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分配使用,区交通局、财政局监督考核资金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