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政函〔2018〕58号
井陉矿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井陉矿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井陉矿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井陉矿区人民政府
2018年8月31日
井陉矿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科学谋划我区安全生产事业长远发展思路和重大举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石家庄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井陉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草案》,制定本规划。
一、安全生产现状和发展环境
(一)工作进展。“十二五”时期,区委、区政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全面加强法制体制机制和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着重提升监察执法能力、技术支撑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大安全投入,推进“科技兴安”,倡导安全文化,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保持了平稳态势。我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明确,措施有力,如期实现了“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
(二)面临形势。“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是我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全面转型、绿色发展的重要时期。当前,我区发展还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还不高,战略性新兴产业尚未形成有效支撑,经济增长动力仍处在转换之中;生态环境压力依然较大,资源环境约束加剧;民生改善任务依然繁重,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还需提高;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任务仍然艰巨,发展环境仍需进一步优化。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大环境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平稳的大趋势不会改变。但是,全区安全发展仍然面临巨大压力,需要积极应对新情况、新挑战。一是一些历史遗留下来的矛盾和问题仍比较严重。比如,部分化工企业周边卫生防护距离不足,平涉路通行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存在安全隐患,部分燃气设施老旧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二是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还不到位。个别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不够重视,安全意识淡薄,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根深蒂固,导致企业隐患得不到有效治理。三是农村“气代煤”工程的建设施工会带来新的安全隐患。四是有的部门抓安全生产主动性、积极性不高,对“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的许多具体工作落实不够,有的部门还存在“安全副业”思想,投入人力、物力和精力不足。
(三)发展环境。“十三五”时期,是安全生产发展历史上政治、社会、经济环境最为良好的时期,为解决安全生产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结构性和区域性问题,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供了宝贵和有利的机遇。一是安全生产面临良好的政治环境。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刻阐述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思想理念、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强调必须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明确要求“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强调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以更有效的举措和更完善的制度,切实落实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筑牢安全防线。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为我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新的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井陉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对“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全区上下把安全生产放在新位置、新起点、新高度,安全生产工作进入新的发展期。二是安全生产面临良好的社会环境。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广大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安全健康权益的意识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的关注度不断增加,对政府安全监管水平、安全监管效能、应急处置效率、事故灾害防治处置能力、改善作业环境、安全文化建设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失,已成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这些都对做好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也为解决安全生产难题提供了更好的社会环境。三是安全生产面临良好的经济环境。从“顶层设计”看,国家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与“五大发展”理念一脉相承,明确了安全发展的方向和目标。从全区经济形势看,全区产业结构不断调整优化,经济发展模式转变,生产技术方法不断更新发展,使安全发展条件发生深刻变化,保障能力不断提升,有利于降低安全风险,这些都为妥善解决安全生产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结构性和区域性问题提供了良好机遇。四是安全生产面临良好的生态环境。我区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1+15”方案,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在焦化、化工、碳素等重点排放行业实施烟气脱硫、脱硝、除尘、废水深度治理等污染减排工程,引入社会资本启动矿山复绿工程,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准确把握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主动应对经济社会发展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安全发展,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依法治安,完善监管体制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法治制度建设,系统推进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严格监管执法,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大力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和企业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全面实现“加快跨越转型、推进绿色发展、建设幸福矿区”的奋斗目标创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改革创新,完善监管体系。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形成与我区战略定位相适应、科学高效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制和运行机制,构建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
2.坚持依法规范,推动系统建设。完善安全生产法治体系,强化依法治安,运用法治思维和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强化责任、法规标准、风险管控、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体系建设。运用多种手段,加快形成有利于安全发展的整体环境。
3.坚持科技兴安,促进安全发展。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和引领作用,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科技手段化解安全隐患和问题的关键作用,从根本上提升安全保障和安全发展能力。
4.坚持综合治理,推进社会共治。把安全生产贯穿于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生产经营、消费等各环节、各领域,深度排查和有效化解各类安全生产风险和隐患,统筹调动社会各方力量,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能力和全民安全意识。
(三)规划目标
到2020年,初步形成责任全覆盖、管理全方位、监管全过程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形成安全风险可识可控、隐患及时化解、应急处置科学有效的事故防范和救援体系。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能力、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和全社会安全文明程度得到明显提升,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显著改善,职业病危害防治取得显著成效,安全生产总体水平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完善安全治理体系,构建社会共治大格局
1.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着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约束机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的全面责任。督促企业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注册安全工程师。严格实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完善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强化企业自我管理能力,严格执行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与管理指南,完善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健全隐患分类分级标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第三方评价制度及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保障安全投入,创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手段,开展安全生产技术革新和科技成果运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和设施,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标准化。
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依法依规制定和调整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明确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执法责任和监管范围,落实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完善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体制。健全联合执法、委托执法等机制,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解决交叉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
严格目标考核与责任追究。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政绩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权重,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制度,督促各部门和各乡镇履职尽责。改进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事故调查实行组长负责制,依法完善事故调查程序和规则,完善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与评估制度。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重大责任人员职业禁入制度。推动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量化评估结果与薪酬挂钩制度。
2.建立规范的区域安全监管体系。坚持安全生产重心下移、重在基层,规范区委、区政府及区安委会、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乡镇 (街道)、村居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细化安全生产管理、防范、监督、检查、奖惩制度,推进企业管理“五落实五到位”,夯实区域安全监管基础,实现安全监管人员配备与监管规模适应化、责任体系规范化、制度建设标准化、制度执行和考核问效规范化。
3.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市场主导、企业自主、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原则,制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政策制度,推动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改革,提升供给能力。培育安全生产专业化技术服务机构,充分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作用。支持专业技术服务组织、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安全专家参与安全生产工作。推进政府购买安全生产专业服务,鼓励引导企业开展委托服务。建立中小企业技术援助与服务体系,探索小微企业安全托管模式。建立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诚信评估制度。
4.鼓励保险业参与安全管理。推动建立社会保险机构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推动实施。发挥商业保险在安全生产社会化管理方面的功能与作用,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委托安全专业服务机构或聘请安全生产专家对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用责任保险等经济手段加强和改善企业安全管理。
5.推进诚信管理和标准化建设。加快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制度,加强和改进企业诚信等级评定工作,建立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及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建立与社会征信系统对接的企业和个人安全生产诚信系统,定期向社会发布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情况与不良记录“黑名单”,完善安全生产守法激励和违法惩戒机制,在项目核准、政府供应土地、资金政策等方面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治力度。进一步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标准化创建,提升达标等级,高危行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全部达标;完善标准化工作机制,开展标准化建设质量与效果评估,督促达标企业按标准化体系进行安全管理。
6.完善安全生产社会共治机制。完善“党政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和治理体系,健全全方位的权责追究体制机制。完善全社会参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的体制机制。将安全生产纳入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网格化建设,统筹调动社会各方力量,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能力和全民安全意识。
(二)加强安全法治体系建设,营造依法治安良好环境
1.健全标准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动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新产品、新工艺、新业态的安全技术标准,制定落实危险性作业专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完善执法机制。健全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制度,明确监管监察层级、检查方式和主要内容,严格执法程序,细化执法内容,量化执法标准,规范执法文书。规范委托执法工作,加强和规范乡镇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推行基层安全生产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的网格化动态监管机制。
3.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顾问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效果评估。健全执法行为审议制度及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机制,制定执法缺失及过错处置预案。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对行政执法活动各环节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
4.严格行政许可审批。深化行政审批和安全准入改革,推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审查等同类审批事项合并。推行企业投资项目安全生产在线审批监管,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信息。坚持“放管服”相结合,抓好审批制度改革后的后续跟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改革专业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监管体制和运行机制,明晰各监管监察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的职责。加快培育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严格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从业规范。健全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信息公开、资质条件公告、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等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5.提高监管执法效能。改善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执法工作条件,加快形成与监督检查、取证听证、调查处理全过程相配套的执法能力。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企业数量、安全形势相适应的执法力量配备和工作经费、条件保障机制。定期开展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效果评估。强化安全生产基层执法力量,优化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结构。
(三)深化重点行业安全治理,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危险化学品:规范和优化产业布局,加快实施人口密集区域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生产、储存场所及不符合安全距离要求的油(气)库搬迁工程。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强化高风险工艺、高危物质、重大危险源管控。健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等环节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载查验、登记、核准制度。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立项、规划选址、设计、建设、试生产和运行监管。完善危险化学品分类分级监管机制,对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推进新工艺安全风险分析和评估。建立化工安全仪表系统安全标志认证制度。推行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
烟花爆竹:严格控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数量,完善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制度,严格执行产品流向登记和信息化管理制度,建立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长效机制。
非煤矿山:建立健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监管工作机制。完善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数据普查,推动非煤矿山图纸电子化。推动数字矿山建设,完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础数据库。实施矿山外包用工安全责任清单化管理。实行“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专项行动,全面提高采掘、支护和运输作业的机械化程度以及通风、排水系统的自动化水平。
建筑施工: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安全责任。强化房屋建筑工程运行使用的安全监管,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转包、违法发包分包和违规使用建筑材料的行为。强化重点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临时建筑物安全监管,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标准化。加强工业企业、生产设备安装工程安全管理。加强城镇危楼、农村危房和棚户区改造安全管理。加强供暖、供水等市政公用行业施工安全监管。加强拆迁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建立市场准入、违规行为查处、诚信体系建设、施工事故处罚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道路交通: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落实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清理客运、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违规挂靠,落实交通安全社会征信联合惩戒措施。严格客运班线审批和监管,加强班线途经道路的安全适应性评估。开展车辆运输车、液体危险货物运输车等安全专项治理,健全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体系和监督检查体系,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综合分析规范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运行路线,降低沿途公共安全风险。加强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规范电动车辆的管理,强化电动车辆销售、登记、上路行驶等环节的安全监管。推动危险货物运输车专用停车场地建设。完善客货运输车辆安全配置标准。完善道路运输动态监管制度,加强对道路运输重点管控车辆及其驾驶人的动态监管。严格落实新改扩建公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推广新改建道路建设项目安全审计制度。落实接驳运输、按规定时间停车休息等制度。规范非营运大客车注册登记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改装、非法营运、超速超员、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完善公路安全防护设施,推动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事故高发路段安全改造,建立交通安全影响评价制度。改革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职业培训考试机制,建立营运客货车驾驶人职业教育培训体系。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联动机制。
工贸行业:推动工贸企业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实行分类分级差异化监管。完善受限空间、交叉检修等作业安全操作规范。深化粉尘防爆、液氨制冷等重点领域环节专项治理。在涉危涉爆场所推广高危工艺智能化控制和在线监测监控。推动劳动密集型企业作业场所科学布局,实施空间物理隔离和安全技术改造。
消防:加强城乡火灾防控基础建设,加强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和地下工程消防安全监管。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配齐配足灭火和应急救援车辆、器材和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推动乡镇按标准建立专职或志愿消防队,构建覆盖城乡的灭火救援力量体系。开展易燃易爆、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等场所的火灾隐患治理。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升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文物古建筑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水平。在居民住宅、弱势群体居住场所、小单位推广应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特种设备: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巩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多元共治机制;全力做好公共场所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建立“96365”电梯应急处置服务机制,推行网格化安全监管,提升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水平;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实现特种设备安全动态监管;持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重点单位、公共场所、重要时段特种设备安全现场监督检查和联合执法工作力度,不断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电力:从队伍建设、电网结构、设备质量、管理制度等方面加强电力企业本质安全建设。推进电力企业安全风险预控体系建设,建立安全风险分级预警管控制度。建立电力安全协同管控机制,加强电力建设安全监管,落实电力设计单位、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以及发电企业、电网企业、电力用户等各方面的安全责任。健全电网安全风险分级、分类、排查管控机制,完善电网大面积停电情况下应急会商决策和社会联动机制。健全电力事故警示通报和约谈制度。
农业机械:完善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支持。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强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安全检验及驾驶人员培训和考试,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治理,构建农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宣传教育“三大防线”。提升科技支撑能力,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安全执法、检验、考核装备。顺应“互联网+”安全监管的新形势新要求,全面提升农机安全监管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实现由传统监管向现代监管方式的转变。
气象灾害防御:按照《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办法》《石家庄市暴雨灾害防御办法》和《石家庄市暴雪大风寒潮大雾高温灾害防御办法》的有关要求,切实履行暴雨(雪)、大风(沙尘暴)、高温、雷电、大雾、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和危险气象因素诱发安全事故防范的主体责任,建立气象安全风险管控和自查、自改、自报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做到风险识别及时到位、风险监控实时精准、风险预案科学有效。
function printme()
{
document.body.innerHTML=document.getElementById('biaoti').innerHTML+'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N').innerHTML;
window.pri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