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政府
 
井陉矿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5-01-24 17:17
发布时间:2025-01-24 17:17 来源: 【字体: 打印

2024年,民宗局领导班子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及省、市、区的相关工作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有效推动了民族宗教工作的法治化建设,全面维护了我区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一、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成立由局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室负责同志任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落实委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及工作安排,对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提出具体的目标任务及要求,确保依法行政及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扎实开展。建立健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体党员干部重点学习内容,制定学习计划、组织集体学习、专题研讨、个人自学等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民族宗教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年内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习近平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法治建设、民族宗教相关法律从法规等重要文件资料5次,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河北省宗教事务条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全面提升了领导干部法律素养。特别是今年邀请市民宗局副局长褚国成全区各部门宗教主管领导、乡镇(街道)统战委员、综合执法队队长社区书记及区民宗局全体工作人员专题授课,围绕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理论与方针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等主题进行了专题授课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一)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两单制度。按照权责一致、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持续深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明确主要职责、落实责任主体,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依照民族宗教事务主要服务事项,防止行政管理不作为。严格按照市民宗局发放《石家庄市民族执法手册》《民族宗教事务法律法规汇编》《民族工作应知应会100问》《宗教工作应知应会100问》等内容执行,涵盖主要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宗教事务应知应会知识、民族事务执法要点、行政执法流程、随机抽查工作指引等内容,为民族宗教事务公正、公平、文明执法提供了强力支撑。

(二)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和建立行政裁量基准制度。我局领学《河北省民委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河北省宗教事务行政裁量权基准》,要求各乡镇(街道)在执法实践中严格落实民族宗教事务行政裁量权基准,切实推进公正执法。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结合我局行政职能,及时调整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梳理执法依据,明确执法职权、机构、岗位、人员和责任向社会公布,推动执法权力公开透明执行。

(三)优化公共服务情况。聚焦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环节,全面夯实执法基础,细化工作举措,确保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办案更加规范、行政执法队伍形象全面提升。深化民族事务告知承诺制度改革,安排学习省民委《关于做好民族事务深化告知承诺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及时在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认领清真食品行政许可事项、更新完善办事指南,实现一般审批程序和告知承诺程序“双轨制”运行。加强清真食品监管工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在全新改版的监管平台调整“一单两库”等基础数据,制定年度双随机实施方案、抽查计划,按照计划进行检查并将结果公开公示。优化营商环境,民族宗教行政许可事项办理以“综合窗口帮办代办”形式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实现了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制度。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建立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按照司法局通知要求,扎实开展级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及备案摸底自查工作等。

四、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重大问题研究解决、协调推进机制。严格落实《关于建立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和督促约束机制的落实意见》《关于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立卷归档及档案管理制度》《关于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规定》等相关机制,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决策行为。2024年度,我局无重大决策和委、政府交办事项。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情况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公平公开高效的执法环境,我局制定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具体办法,并要求各乡镇(街道)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由于民族宗教工作政治敏感性较强,省民委、省宗教局、市民宗局对行政执法公示网上巡查制度尚未公示,因此我局目前也未公示。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一)建立审计监督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局内审制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

(二)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按照政务公开相关要求,做好我局对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进行公开;及时处理“12345”市长热线、政府信箱中市民反馈的问题,坚持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三)完善纠错问责机制。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建立执法责任体系,明确规范责任范围、任务、权限和执法目标,积极探索民宗部门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办法,及时掌握各乡镇(街道)处置各类宗教违法行为的相关数据,并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七、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及证件管理工作。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不少于3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制定方案,明确参训人员、培训考试流程、学习主要内容,确保严格、文明、规范执法。做好我局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和申领工作,并完成相关信息网上系统录入工作。组织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对推进公正文明执法奠定基础。我局举办了1期全基层民族宗教干部执法培训班,提高全民宗干部和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人员民族宗教事务执法能力和水平,实现全民宗执法干部和乡镇综合执法大队队长执法培训全覆盖

八、扎实开展民宗领域法治宣传工作情况

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普法责任清单、领导干部学法清单等。在全民族宗教领域开展“笃学党的二十大,踔厉奋进启新篇”普法宣传活动,推进“八五”普法工作有序开展,推动少数民族、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在“4.15”国家安全日、“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12.4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引导宗教界树牢国大于教,国法大于教规,教民首先是公民的意识,教育信教群众自觉尊法、守法,依法开展宗教活动。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积极作用,预防法律纠纷、防范执法瑕疵、消除法律隐患。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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