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矿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部分向乡级延伸受理环节和赋权下放事项收回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根据对乡级承接运行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摸底和评估情况,决定对部分向乡级延伸受理环节和赋权下放事项进行收回,现公告如下:
一、原向乡级延伸受理环节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及责任认定”、“护士执业注册”三个事项,不再向乡级延伸受理环节,分别由区农业农村局和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收回办理,办事群众可到区农业农村局办理“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及责任认定”业务;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护士执业注册”两项业务。
二、原向乡级赋权下放的“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生鲜乳收购站许可”两个事项不再委托乡镇(街道)办理,由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收回,办事群众可到区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办理。
井陉矿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