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政府
 
井陉矿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4年强制免疫“先打后补”企业
补助公示
2024-07-15 15:47
发布时间:2024-07-15 15:47 来源: 【字体: 打印

根据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农[2024]3号)文件精神,我区符合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相关条件的养殖场共计五家,分别是石家庄市牧工商开发总公司原种猪场、石家庄市矿区天苑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井陉矿区泽业养殖场、井陉矿区军和养殖场和井陉矿区东兴养殖场。按照补助标准,拟拨付疫苗补助款10517.8元。补助详情如下:

1、石家庄市牧工商开发总公司原种猪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出栏2220头,拟向该企业拨付口蹄疫疫苗补助6805.4元。

2、石家庄市矿区天苑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出栏219头,拟向该企业拨付口蹄疫疫苗补助613.2元。

3、井陉矿区泽业养殖场于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出栏434头,拟向该企业拨付口蹄疫疫苗补助1215.2元。

4、井陉矿区军和养殖场于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出栏30头,拟向该企业拨付口蹄疫疫苗补助84元。

5、井陉矿区东兴养殖场蛋鸡存栏为3000只,拟向该企业拨付禽流感疫苗补助1800元。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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