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矿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2023年度申请新增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结果的公示
根据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工作的通知》要求,依照《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纳入实施细则(试行)》(冀医保规[2020]4号)有关规定,经资料审核、现场考察、集中评估等环节,现将区医保中心申请受理范围内,拟纳入全市医保协议管理的1家医疗机构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自2023年11月17日至2023 年11月23日共七天,请广大参保人员、医药机构和社会各界积极监督,如有异议,请及时向井陉矿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反映。
监督投诉电话:0311-85417956
受理时间:2023年11月17日-2023年11月23日 (工作日受理)
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