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政府
 
井陉矿区住建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24 10:41
发布时间:2024-01-24 10:41 来源: 【字体: 打印
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规范公开程序
住建局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体系,局主要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其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负直接领导责任,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局属各股室加强协作配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规范内容时限,提高公开质量
一是公开内容更加精准。根据住建工作职能,实时调整完善部门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等事项内容,进一步明确了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二是公开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三)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监督管理
严格按照政务公开标准,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将政务信息发布的规范化作为常态工作扎实推进。一是做好任务分解。要求局属各股室认真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政务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规范工作流程。从初审、上报、审核到上传网站,一事一审,先审后发。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健全了责任追究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发布登记制度等,用制度规范政务公开的各个环节,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成立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和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局虽然成立了专门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但是由于各股室之间的衔接不够紧密,信息公开工作仍需继续完善。
(二)改进措施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强化各股室协调,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促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