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请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一次性奖补的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石人社发[2022]11号)规定:鼓励企业优先吸纳脱贫人口,对吸纳脱贫人口稳定就业6个月的企业、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农业经营主体、就业帮扶车间等用人单位,按照每吸纳1人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按2000/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吸纳同一个劳动力的,只能享受一种标准的奖补。
现有符合条件5家单位申请:石家庄市新星化炭有限公司(卢香文)、应得商贸石家庄有限公司(白兰英)、石家庄中栋碳素有限公司(胡地动)、石家庄嘉洁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口腔门诊分公司(任明泉)、河北鸿科碳素有限公司(吴江波、杨文清),吸纳脱贫人口就业6人,目前6人已稳定就业一年以上,按2000/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现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资金12000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 12月 7日至2023年 12月 13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馈。监督电话:82078769
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