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井陉矿区2024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井陉矿区2024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井陉矿区2024年民生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井陉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19日
井陉矿区2024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视察石家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在发展中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区政府研究决定,2024年在全区继续实施20项民生工程,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采取针对性更强、覆盖面更大、作用更直接、效果更明显的举措,集中力量做好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统筹做好住房、教育、医疗、养老、托育、就业、社保等方面工作,有效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2024年任务目标力争10月底前基本完成,12月底前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二、主要任务
(一)棚户区改造工程。建成棚改安置房495套。(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根据省、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工作方案》,我区不涉及该项工作任务,主要做好巩固提升工作。(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口袋公园建设工程。建成不少于1个高品质口袋公园。(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
(四)灾后农房恢复重建工程。根据省、市《灾后农房恢复重建工程工作方案》,我区不涉及该项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四好农村路”提升工程。建设改造农村公路10公里。(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六)义务教育学校扩容提质工程。根据省、市《义务教育学校扩容提质工程工作方案》,我区现有学校已满足办学条件,主要做好巩固提升工作。(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七)农村厕所改造工程。修复提升粪污处理站2座。(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八)孕妇产前基因免费筛查工程。为全区孕妇(含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免费提供无创产前基因筛查和耳聋基因筛查服务,在孕期及时对唐氏综合症和听力障碍进行筛查、诊断和干预,实现目标人群应筛尽筛。(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九)普惠托育服务扩容工程。根据石家庄市卫健委、财政局联合《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普惠托育服务扩容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我区该项工作无任务。(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十)中小学生脊柱侧弯防控工程。根据省、市《中小学生脊柱侧弯防控工程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全区中小学生脊柱侧弯筛查,建立学生电子健康档案,举办脊柱侧弯防控技术培训班,组织脊柱健康知识宣传,推广普及龙引操,对脊柱侧弯学生开展自愿性干预治疗,保障青少儿脊柱健康。(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十一)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根据省、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工作方案》,我区符合条件的特困老人家庭已完成改造,主要做好巩固提升工作。(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十二)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新增养老护理员持证人员3人。(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十三)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程。对全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十四)就业促进工程。推荐市级劳务品牌1个;推荐优化升级孵化基地1家;失业人员再就业300人。(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十五)精准助残服务工程。全年为16名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为126名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为100名残疾人适配辅助器具;为20名残疾人提供职业培训;帮助12名残疾人实现就业;为89名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为58户残疾人提供家庭无障碍改造;为20名符合资助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残疾评定补贴;对符合资助条件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进行资助;谋划启动区级残疾人康复中心和供养服务机构,确保2025年底完成建设任务;按照《2024年度市残联阳光家园建设实施方案》,完成区级阳光家园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区残联)
(十六)低保特困“两癌”患病妇女救助工程。为全区符合条件的农村和城镇低保、特困等两癌(宫颈癌和乳腺癌)患病妇女实施救助。(责任单位:区妇联)
(十七)法律援助扩面提质工程。对重点人群提供无偿法律援助服务70件以上,让重点人群享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十八)文化惠民工程。组织开展文化进基层惠民演出120场以上。(责任单位: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十九)体育惠民工程。建设或提升标准化体育公园和小型体育主题公园1个;建设更新行政村(社区)新型健身器材1处;建设乡镇(街道)多功能运动场地、百姓健身房等2个。(责任单位: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二十)“河北福嫂·燕赵家政”提质扩容工程。选树省级五星级“河北福嫂”1名,开展巾帼家政进社区(乡村)活动30场。(责任单位:区妇联、区发改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发展和改革局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协调各方力量,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区有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的原则,强化担当,主动作为,扎实推动各项工程有序实施。区有关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大推进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健全工作机制。区有关部门要健全完善民生工程推进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目标约束,推动各项工程按计划实施。区发展和改革局要会同区有关单位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调度通报,健全督导检查机制,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鼓励先进、鞭策落后。
(三)强化推进举措。区有关部门要统筹资源力量,及时有效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和措施,多渠道解决资金问题。在项目立项审批、土地供应、环保监管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为工程实施提供优质服务。加强全过程质量监管,规范招投标程序,强化工程监理,努力打造标杆工程、精品工程、廉洁工程,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四)营造浓厚氛围。区有关部门要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挖掘亮点,培树先进典型,利用各类媒体多形式、多角度进行宣传报道,充分展示民生工程成效。聚焦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搞好民生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支持和参与的良好社会环境。
井陉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0日印发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