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统筹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督办〔2020〕7号)和《石家庄市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规划》,我区于2024年接受省政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为进一步推动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城乡差距,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创办更加均衡、更加优质、更具特色、更具活力的高质量教育,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义务教育资源的需求。
二、总体目标
区域内资源配置7项指标、政府保障程度15项指标、教育质量9项指标达到要求,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到2024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达到优质均衡的评估标准,在区内自评、市级复评、省级评估的基础上,努力争创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
三、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均衡配置教育资源。采取有效措施实现资源配置7项指标项项达标、校校达标。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区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小学校际差异系数小于0.50,初中各项指标全部达标。
(二)提高政府保障水平。区政府把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列入重要日程,按照规划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大教育投入,持续优化整合教育资源,使教育布局更加合理。努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做到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不足100名学生的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区教育局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城区和乡镇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区内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8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健全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全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比例不低于85%。
(三)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切实提高区域义务段教育普及程度、学校管理水平、学生学业质量和综合素质发展水平,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制定完善章程,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所有学校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无过重课业负担,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四)提高社会认可程度。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教育公平政策,推动优质资源共享,下大力气在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考试评估制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成效,确保学生、家长、教师、校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的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启动阶段(2023年3月—2023年4月)
认真组织学习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关于申请认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7﹞42号)精神,准确把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的核心内容。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5月—2023年12月)
各学校对照《督导评估标准》的各项指标对标自查,按照“一校一策”原则,制定学校基础建设、设施添置、经费投入、师资配备、教育管理等项目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在此基础上,区教育局深入学校对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指标进行摸底调查,了解掌握相关情况,列出任务清单,明确工作任务、推进路线和责任主体,建立区级台账,提出推进整改措施。
(三)督导提升阶段(2024年1月—2024年8月)
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全区学校展开逐一检查,针对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和要求,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整理完善档案资料,完善区级迎评工作材料,形成自评报告,上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并邀请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进行过程督导评估,针对提出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
(四)评估验收阶段(2024年9月—2024年12月)
向省、国家上报优质均衡相关资料;部署验收工作;接受省和国家的评估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成立井陉矿区人民政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各项创建工作,保证各项任务得到贯彻落实。
(二)科学制定方案,稳步推进工作。把创建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履行教育职责的中心任务,各成员单位要对照职责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做好任务分解,列出任务清单和工作关键点、攻坚点,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期限。制定工作“路线图”和“时间表”,切实保证创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按时完成。
(三)加强督导检查,保障工作落实。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跟踪指导,定期对参与创建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及时通报工作推进情况,督促整改进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协同各相关部门,加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的宣传工作,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合力攻坚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