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政府
 
《井陉矿区2024年度农村地区
清洁取暖财政补助政策》政策解读
2024-11-08 16:12
发布时间:2024-11-08 16:12 来源: 【字体: 打印

一、出台背景

根据石家庄市财政局等四部门关于《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财政补助政策》(石财建〔2019〕75号)、石家庄市双代办《关于完善农村冬季清洁取暖运行补助长效机制的通知》(石代煤办〔2022〕2号)及《石家庄市主城区2023-2024年采暖季农村煤改气气价倒挂资金补贴方案》,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我区2024年度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财政补助政策。

二、主要内容

井陉矿区2024年度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财政补助政策(以下简称《补助政策》)共分五个部分:

(一)电代煤运行补助政策

对由区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纳入市“双代”计划的2019年和2020年电代煤分散燃煤采暖居民用户给予电价运行补助。即:给予采暖期内居民用电0.2元/千瓦时补助,每户最高补助电量1万千瓦时、最高补助2000元。

(二)气代煤运行补助政策

1.运行补助。对2018年由区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的气代煤居民用户给予气价运行补助,即:给予采暖期内居民用补助,每户最高补助气量1200立方米,原则上保证居民用气价格不超过去年同期价格。

2.气价补助。给予采暖期内居民用气补助,原则上保证气代煤居民用户实际用气价格不超过2023年度采暖期居民用气价格。

(三)特殊贫困群体支持政策

对于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个人承担冬季清洁取暖费用,电代煤用户用电量不超过1万千瓦时,气代煤用户用气量不超过1200立方米,由区政府兜底,确保温暖过冬。

(四)结余资金有关要求

我区在全面落实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各项补助政策基础上如资金仍有结余,统筹安排用于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事项

(五)强化政策保障措施

从坚持问题导向和精准施策、落实清洁取暖有关价格政策、探索清洁取暖市场化运作方式、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主体责任五个方面明确方案落实的保障措施。

三、出台意义

做好农村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是重大政治任务环境工程和民生工程,事关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事关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事关碳达峰碳中和大局,责任重大意义重大。《补助政策》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冬季清洁取暖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目标向导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完善运行补助长效机制,全面落实支持政策,压实压紧工作责任,巩固"双代"改造和散煤治理成果,推动农村冬季清洁取暖长期稳定运行,确保广大群众安全清洁温暖过冬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