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的公告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中国残联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文件规定,现将我局2020年、2021年收取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予以公示。
1.2020年度井陉矿区财政局收到税务局上缴国库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共计88.21万元。
2.2021年度井陉矿区财政局收到税务局上缴国库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共计75.31万元。
特此公告。
井陉矿区财政局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