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政府
 
关于扶持企业挂牌上市的十二条政策措施
2022-08-31 18:09
发布时间:2022-08-31 18:09 来源: 【字体: 打印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任组长的企业挂牌上市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支持企业挂牌上市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全区企业挂牌上市工作。对于被确定为重点后备挂牌上市的企业,进行重点支持,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及时协调解决企业挂牌上市中存在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台账,明确主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加快推动企业挂牌上市步伐。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导调度,及时跟踪问效,定期进行通报。(地方金融监管局、区企业挂牌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负责)

二、大力营造浓厚氛围

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企业挂牌上市政策宣传,为处于挂牌上市过程中不同阶段的企业做好政策辅导、业务指导和服务保障。积极宣传企业挂牌上市,大力营造合力推进企业挂牌上市的浓厚氛围。(地方金融监管局、区委党校负责)

 三、加强后备资源库建设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建立区级后备挂牌上市企业资源库。凡是符合产业发展规划、具有一定规模、发展潜力和挂牌上市意愿的企业,都要纳入后备挂牌上市企业资源库进行培育。区发改局、区科工局等单位于每年初将本辖区或本行业领域拟挂牌上市企业名单报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按照拟上市板块和近中远期上市目标进行梯次动态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对入库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对已启动上市工作的企业,根据股改、辅导、审核、注册等4个关键阶段重点给予政策倾斜,为企业顺利上市提供高质量服务。(地方金融监管局、科工局、发改局、各乡镇负责)

四、落实税收政策支持企业改制

 企业在因挂牌上市进行股份制改制过程中,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分期缴纳,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区税务局要加强业务指导,对拟挂牌上市企业依法给予最大限度支持。(税务局负责)

五、加大企业挂牌上市资金扶持力度

 积极协助企业争取省、市企业上市奖补资金,执行《井陉矿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企业挂牌上市奖励标准的通知》(矿政函〔2021〕52号)要求,按照企业挂牌上市进程对企业进行奖补,对在境内外主板、中小板、科创板、创业板成功上市的企业,在享受省市补助基础上,一次性补助100万元。对将外地上市公司迁至我区,或通过借壳上市并将壳公司注册地及税务关系迁至我区的,视同境内外首发上市,享受相应一次性奖励。对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最高补助50万元。对在河北股权交易所主板挂牌的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转板至“新三板”后,再给予40万元补助。(地方金融监管局、财政局负责)

六、引导银行业机构加大融资支持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定期组织后备挂牌上市企业融资需求调查,组织企业和金融机构开展常态化对接。组织金融机构深入丰旺机械、凤山化工等后备上市企业开展对接服务,实施上市后备企业“重点联系行”制度,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后备挂牌上市企业量身定制融资方案,在授信额度、利率和期限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加大信用贷款支持力度。(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井陉县支行、井陉县银监办负责)

七、汇聚政策合力

对挂牌上市后备企业投资新建符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区产业发展规划的项目,优先办理备案、用地、环评、能评、安评等前置手续,在安排有关专项资金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挂牌上市后备企业。(企业挂牌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成员单位负责)

八、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企业挂牌上市需要出具合规证明的,根据企业需求,组织生态环境、应急、市场监管、人社等部门根据尽职尽责调查需求,统一按照实际情况出具合规性证明。不能出具证明文件的应向企业书面说明情况,对已进入辅导期企业非重大违规行为及时指导、纠正并帮助整改,避免以罚代管。对拟挂牌上市企业作出行政处罚的,相关部门依企业申请对该处罚行为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予以认定。(地方金融监管局、区企业挂牌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负责)

九、实行问题清单责任制

 对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产权不明晰、证照不全等不规范问题,相关部门要帮助企业规范和完善。对特殊历史遗留问题,制定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本着尊重历史和解决问题的态度,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办法,全力推动解决。对拟上市企业在历史上存在国有股权或集体股权变面、解除挂靠集体企业等情况,确需区政府出具确认意见的,由企业所在地乡镇和区级企业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区政研究后出具意见;需市政府出具意见的,及时上报市政府。在协调解决企业改制上市中遇到的土地、房产、对外担保等历史遗留问题过程中,职能部门要勇于担当,有效解决“瓶颈”问题,因法律法规未明令禁止、政策界限不明确等情形而出现一定程度工作失误或过失,不存在主观故意,没有为个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可以进行容错纠错。(地方金融监管局、区企业挂牌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负责)

十、大力支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建立区领导联系上市公司工作机制,注重倾听上市公司声音。了解上市公司诉求,支持上市公司围绕主业开展并购重组、再融资,积极协助企业争取上级关于并购重组、再融资奖补资金。以上市公司为龙头,发展产业集群,持续强链补链延链。支持上市公司规范健康发展,严格风险管控,遵循市场化、常态化退市机制,形成“有进有退、优胜劣汰”的良性市场发展格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各乡镇负责)

十一、打造企业上市“加速器”

依托我区主导产业聚集情况,高效精准为我区后备挂牌上市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新、政府政策资源对接、上市公司产业资源导入、产学研梯队企业公司治理规范等方面培育指导,加快企业挂牌上市速促进资本市场招商引资。(地方金融监管局、区发改局、科工局负责)

十二、吸引各类基金加大对后备企业投资

积极引导后备拟挂牌上市企业加强与投资机构对接合作,引导各类私募基金加大对后备挂牌上市企业的投资力度。积极协助各类基金争取上级奖补资金。协助企业积极对接各类产业引导基金,撬动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共同扶持企业推牌上市。(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发政局、各乡镇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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