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筹疫情防控和房产交易需求
商品房网签系统目前为专线网络运行,下一步积极向市住建局反馈有关建议,加快系统研发,增加对外端口,努力实现不见面网上签订电子合同。(住建局负责)
二、做好《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公示
建立“五证齐全”商品房项目发布制度,在井陉矿区门户网站设立“五证齐全”专栏,公示公开房地产开发项目证件及项目信息情况,通过微信公众号定期和不定期(按照项目手续取得情况及时更新发布)发布我区房地产开发项目手续办理情况,提示广大居民加强风险防范,做好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住建局负责)
三、多渠道筹措保障性租赁住房
支持将存量商品房作为筹集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要渠道。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城中村交付使用,将存量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做为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要渠道。支持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积极宣传上级政策,结合保障性租赁住房和住房租赁试点任务互通、互抵的政策,引导企业充分把握试点窗口期,充分利用试点期间优惠政策、奖补资金。(住建局负责)
四、充分保障引进人才的合理住房需求
对引进的人才,符合我区人才绿卡条件的,按照井陉矿区人才绿卡管理办法执行相应的房租补助。(人社局、财政局、住建局负责)
五、满足房地产合理资金需求
对符合条件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加大投放力度,及时满足融资需求。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落实好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参考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要求。合理满足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贷款需求。加大对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投放力度。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支持居民家庭刚性和改善性合理住房需求。(地方金融监管局、住建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
六、用好绿色金融政策支持绿色建筑发展
扎实做好绿色建筑预评价工作,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管,对符合绿色金融支持范围的超低能耗建筑、星级绿色建筑、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装配式建筑和既有建筑及绿色化改造等绿色建筑项目,支持项目及时享受授信额度、信贷规模、利率定价等绿色金融政策。(住建局、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
七、加快推进城市更新
以老旧小区、城中村和城市基础设施5个方面为更新重点,科学确定实施项目,完善审批工作流程,加强项目投资监管,实行闭环管理,推进城市更新项目落地,实现城市更新持续健康发展。(住建局、行政审批局、贾庄镇、横涧乡、矿市街道、四微街道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