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科室、市场监管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和我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将《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
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4日
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1月4日印发 |
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依据井陉矿区“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井陉矿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井矿联抽办[2021]1号)、《关于编制2021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井矿联抽办[2021]2号)的要求,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抽查计划:
一、抽查工作安排
根据市“双随机办”的安排部署及辖区市场秩序突出风险点和监管重点,依据任务下移、均衡开展、突出重点的原则,本着对重点检查事项抽查比例不设上限,一般检查事项严格限制抽查比例的要求,区市场监管局计划2月到4月、7月到9月组织开展两次市场监管系统内部联合“双随机”抽查,两次抽查占本年度全区检查对象的2%。确保完成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抽查比例5%以上的工作目标。
二、抽查事项
两次随机抽查检查事项,均依据井陉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查事项清单》中确定。
三、选派执法人员方式
利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编组、随机匹配的方式选派执法人员。被抽取的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抽取行政检查人员。每次检查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四、检查方式
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检查、网络监测,委托专业 机构检查、委托下级检查等方式进行检查。检查中可利用其他政府部门做出的检查结果或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
五、抽查结果
抽查结束后,应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及政府网站或本部门网站,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公示率应达到100%。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进行处理并公示处理结果。对检查中发现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违法行为,要依法移送有关部门。
六、严格抽查纪律
相关业务科室及各监管所工作人员对被抽取的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不能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